近日,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刑民一体化法律业务中心主任管婷律师收到刑事案件当事人赠送的锦旗表示感谢。
据悉,该案当事人在侦查阶段刑事拘留到期后,被变更刑事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直至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建议为实刑),均未委托律师参与辩护。
管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阅卷并会见该当事人,梳理其案情,综合评估其具有的从轻处罚情节,并尤其关注到其系子女的唯一扶养人。因此在案件的承办过程中,帮助其取得相关证明自己可以进一步从轻处罚、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证据材料,并依法与承办人员沟通辩护意见。最终该名当事人获调整量刑建议为“可以适用缓刑”。目前该案已宣判结案,当事人将在缓刑考验期内接受社区矫正。
律师寄语:
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家属往往认为“取保候审=缓刑≈完全自由”了,实际是对刑事诉讼程序的认知错误。本案当事人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才认识到自己将要被判处实刑,由此感到紧迫和焦虑,想要委托律师为其辩护力挽狂澜,也是这种认知错误的典型表现。
在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之前,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均不代表最终判决结果,切勿因被取保候审就忽略对案件事实的关注,以及过分提高对后续量刑及判决结果的期待,仍应当委托专业律师做好案件每个阶段的研判分析及依法辩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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