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浩动态 | 我所周光明律师受邀为邮储银行常州分行开展法律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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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4-08-23

为准确理解和掌握新《公司法》,进一步提升依法合规治理水平,8月22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常州市分行组织常州市分行及各支行开展新《公司法》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两项专题培训会。培训会特邀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光明律师进行授课。市分行分管领导及各部室员工均参加了本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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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中,周光明律师围绕新《公司法》最新规定和核心条款,以新旧法条对比、律师解读、法律风险提示等方式,阐述了新《公司法》中股东出资责任、股权转让责任承担、股东会和董事会职权配置、董监高的忠实勤勉义务等新变化,特别针对国家出资公司有关内容进行专门提示,帮助培训人员更加深入、全面地理解《公司法》修订背景、修订原则和修订内容,对后续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本次培训旨在帮助企业持续做好《公司法》学习,以本次《公司法》培训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公司人员法治意识,提高公司依法决策、合规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有效规避日常工作中可能触及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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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的后半程又进行了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关于互联网侵权的相关法律规定解读,针对网络侵权实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解疑释惑,让培训人员对“什么是网络侵权行为,该行为为何构成网络侵权”“网络侵权有什么法律后果”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引导大家树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法律意识,自觉文明上网用网,抵制网络空间暴力,尊重他人网络空间合法权益,共同构建清朗网络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了 “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专项行动要求。
        会后,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对新《公司法》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他们表示,将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企业依法合规治理水平,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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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光明  律师


资深执业律师、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业务部负责人,现任常州市律师协会电子商务与信息网络业务委员会主任、江苏省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数字经济业务委员会委员,拥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
专业从事金融证券法律服务工作,现担任多家新三板企业、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法律顾问。为较多上市企业提供定期法律支持,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处理大量金融案件,亲自操刀相关企业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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